机构设置

    日期: 2021-06-02 00:00:00
    来源: 校办
    责任编辑: 中共十堰市委党校

    中共十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湖北十堰干部学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负责制。市委党校第一校长由市委主要领导兼任,校长(行政学院院长、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湖北十堰干部学院院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兼任,常务副校(院)长(正县级)主持日常工作,副校长3人、教育长1人。现有内设科室18个,分别为校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教务科、学员组织科、科研办公室(市情研究中心)、研究室、财务科、总务科、基层党校工作科、离退休干部科、社会培训部、信息与图书管理中心13个行政教辅后勤科室以及基础理论、经济学、党史党建与统战、公共管理与法学、社会与生态文明5个教研室。下辖湖北十堰干部学院培训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