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7月18日下午,校(院)组织召开了2024年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副校(院)长李习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首先,校(院)平安办(总务科)传达学习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校(院)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其次分析总结了校(院)2024年度上半年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提了要求;第三,会议还对近期平安校园建设,特别是防汛备汛工作作了安排。要求对校园周边山体易滑坡地段、地下车库设备区等重点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加强值班备勤巡查,备足沙袋等防汛物资,做好应急情况报告和处置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最后,校(院)分管副校(院)长李习英代表校(院)委就校(院)做好下一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解决“为谁做”的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要统一,认识要到位,行动要一致,不断把校(院)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推向深入。二是解决“怎么做”的问题。目前校(院)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已明确,12个成员科室和2个后勤服务单位一定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疏理本科室、本服务单位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在哪里、难点在哪里、薄弱环节在哪里,务必做实、做细,做精,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三是解决“看结果”的问题。要看重要部位是否巡查到位、工作台账否记录完整、问题整改是否落实见效等。分管副校(院)长李习英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再接再厉、科学筹划、开拓创新,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提升校(院)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创建校(院)“平安十堰建设示范市直单位”、为建设“双一流”校(院)贡献智慧和力量。
校(院)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平安办(总务科)工作人员及明洁、凯悦两家物业公司住校经理(主管)参加了会议。(通讯员 何耀富 卢长荣)